图书馆证件管理规则
一、 办理借书证
1、新教职工凭工作证每人交纳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一楼借书处办证,每证限借10册图书;离、退休人员凭退休转单到一楼借书处办理退证或延用手续。
2、本校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生,每人交纳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班长收齐后统一到借书处办理。各类读者均可借10册。
二、 补证
1、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借阅处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承担。
2、读者挂失登记后,挂失期限两周。两周后仍未找到,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凭有效证件到一楼借书处办理。补证后再次丢失,挂失期限为一个月,以此累加。原证找回者,应及时交本馆注销,若同时使用两证,一经查出,取消借阅资格。
三、 换证
读者借书证因个人保管不善损坏需换证者,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一楼借书处办理,并将原破损证交回作废。
四、 退证
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职工调离或出国等需退证者,必须到一楼借还书处,还清所借本馆图书,持离校通知单、押金收据、借书证,到三楼东侧302办公室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并收回借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