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的公告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首都医科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 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 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等操作。(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标准并不一致,但一般认为,超出正常阅读、浏览速度就视为滥用);
3. 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 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5.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①. 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②. 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③. 冻结网络帐号两个月、禁止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网2个月。
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举报。
电话:83911307
电子邮件:tsgjsb@ccmu.edu.cn